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大龍華鄉(xiāng)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按照《條例》規(guī)定,鄉(xiāng)政府暨鄉(xiāng)政府辦公室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二)公開形式
1.易縣人民政府網站
通過易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眾可隨時檢索、查閱。
2.通過易縣檔案館查閱
易縣檔案館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公眾可到縣檔案館查閱縣政府暨縣政府辦公室主動公開的文件。
3.政務新媒體
“易縣大龍華鄉(xiāng)人民政府”微信公眾號。
(三)公開時限
鄉(xiāng)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將在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公開時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縣政府暨縣政府辦公室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包括“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r,將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需要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可以不予提供。
(一)受理申請機構
受理機構名稱:大龍華鄉(xiāng)人民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保定市易縣大龍華鄉(xiāng)大龍華村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聯系電話:0312-8253016
郵政編碼:074200
(二)申請
申請人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表樣附后)。《申請表》可以在易縣政府門戶網站下載,也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申請表》復印有效。申請人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時,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居民為身份證或護照、法人(組織)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掃描電子版和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或護照。
申請方式: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到大龍華鄉(xiāng)政府辦公室,當場提出申請。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發(fā)送郵箱后,請撥打0312-8253016與工作人員進行確認)。
(三)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在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將進行登記,并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根據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qū)分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9.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三、救濟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